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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未检“小白杨”·雁翔六盘】隆德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教育体育局召开检察建议公开送达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法治教育专题培训会
2026-09-22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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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9月16日上午,隆德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教育体育局联合组织召开检察建议公开送达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法治教育专题培训会。县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县教育体育局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县城片区各中学负责人及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参会。

  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逐条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校保护”专章,传达最高人民检察院高检建〔2018〕1号检察建议精神,精准解读教育部第49号令《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50号令《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中学校保护及惩戒方面的具体要求和规定,全面厘清校园管理、学生权益保护、规范教育惩戒的法定边界,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规范履职标准、细化工作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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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隆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公开宣读并送达隆检未行公建〔2026〕3号检察建议书。该检察建议根植司法办案实践,聚焦2025年下半年以来涉未成年人案件、教师惩戒过限案件、今年上半年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案件上升及学校在宿舍日常管理、校园门卫值守、学生欺凌隐患常态化排查等方面存在的监管漏洞与工作短板发出整改、规范、落实的检察建议。此次送达的检察建议旨在引起教育主管部门及各学校的高度重视,持续抓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校保护的职责,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教育部令第49号、第50号关于学校保护及教育惩戒的规定,全面落实学校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

  会上,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会作专题法治授课。讲座紧密结合辖区校园治理实际和办案典型问题,围绕应当重视学校安全管理、应当依法管理学校、应当依法行使教育惩戒权、应当进一步压实责任和排查问题、应当严格落实强制报告等方面,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和实务指导。同时,针对深化检校共建提出具体建议,倡导各校依托县检察院法治教育基地、简单心理疏导方面的互动,持续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力的检校育人新格局。

  会议总结阶段,县教育体育局党工委专职副书记柳江艳就本次会议的重要意义和及时性做了强调,并表示教育部门将按照检察建议书的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及时回复,一定抓好会议部署的落实、全面排查教育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抓好依法管理、依法施教,切实落实好学校环节未成年人法治化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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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人民检察院网站